关于落实兰州文理学院二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会发布日期:2025/04/21浏览量:13

各承办单位(部门):

2025年3月28日,召开兰州文理学院二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共征集提案52件,其中, 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1件、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工作14件、学科建设与教学管理工作8件、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工作1件、校园文化与和谐校园建设工作10件、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3件、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15件。并案后提案总数为51件其中,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1件、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工作14件、学科建设与教学管理工作8件、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工作1件、校园文化与和谐校园建设工作10件、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3件、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14件。并案后拟立案51件。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兰州文理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认真审议,提交校领导同意。并案后51提案基本涵盖学校工作的主要方面,充分体现代表们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关心学校建设发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主人翁精神。为落实好提案办理任务,回应教职工关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兰州文理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经研究,并案后确定51件提案立案,提案承办部门和协办部门收到提案后,应认真及时研究办理,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制订实施方案(定时间、定人、定任务),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进行落实。

二、提案承办部门和协办部门接到提案办理通知后,对即知即改的提案将办理结果立即答复提案人;对较长时间答复的提案在3个月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答复提案人(并案处理的请同时答复提案督办表中带*的附议人);较难解决的提案,可以延期至6个月办结并答复提案人。对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落实的提案,应及时做出合理的解释。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协同办理的提案,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

三、提案承办部门应主动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可采取沟通会、个别走访等方式听取提案代表的意见,共商提案解决办法,并征询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如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结果不满意,承办部门应重新研究,作进一步的回应。

四、提案承办部门在提案办结后应及时将办理结果提交校工会。

五、提案工作委员会要加大对立案提案的处理、回复跟进协调工作,强化对提案受理部门的工作监督,促进立案提案的落实,并做好提案的整理、建档等工作。

六、承办单位要认真办理好所立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提案和提案承办单位进行评优,并进行表彰。



附件: 1.兰州文理学院二届四次教代会提案督办表

2.兰州文理学院教代会提案办理答复表


 




兰州文理学院二届四次教代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 (代章)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兰州文理学院二届四次教代会提案督办表.docx


附件2兰州文理学院教代会提案办理答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