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校各分工会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分工会的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分工会委员在本单位的党组织和校工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3.分工会委员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分工会委员要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委员之间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4.凡重大问题需向本单位党总支和校工会请示,经分工会委员会民主讨论后,做出决定。
分工会主席对本单位的工会工作负全部责任,领导各分工会委员的工作。
1.主持召开分工会工作会议、分工会会员大会、分工会委员会议,贯彻执行本分工会委员会、会员大会的决议;传达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工会的指示,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围绕校工会和本单位党政的中心工作,制定学年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及时报送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工会。
3.参与院(部)务会,实事求是地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切实搞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支持和协助教代会代表团的工作,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积极开展工会宣传教育、文化体育、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女工、青工等方面的各项活动。
5.对教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动员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于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之中,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抓好分工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分工会委员的作用,支持他们大胆工作,团结带动工会积极分子深入开展“教职工之家”建设活动。
7.负责分工会财务开支的审批。
8.完成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工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做好分工会会员的发展工作和会籍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好新会员入会、会费收缴、关系接转、保留会籍、自动退会和开除会籍手续。
2.负责分工会的各项组织统计工作。做好年终分工会组织状况和基本情况的统计、每学期分工会活动统计。
3.抓好分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搞好学年末的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和表彰,总结交流工会小组的工作经验。
4.提出分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计划,并协助分工会主席组织实施。
5.协助分工会主席做好召开会员大会的组织准备工作。
6.做好来信来访接待,接受会员和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争取合理解决。
7.协助分工会主席做好教代会和分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8.协助党政领导和分工会主席搞好对病休、特困等教职工的慰问、补助和送温暖等工作。
1.配合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分工会工作实际,在教职工中积极开展职业道德、精神文明和法纪教育等的宣传活动。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对工会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分析教职工的思想动态,针对教职工的思想实际,及时向学院领导和工会组织汇报,同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4.协助学院做好教职工“三育人”中的好人好事和其他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
5.配合学院做好重要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的宣传鼓动工作。
6.会同文体委员组织好职工的文艺宣传活动。
7.完成学院和分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8.负责向校工会、本单位党组织提供分工会工作信息(通讯、新闻动态、事迹材料、总结、图片等)。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女教职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女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文化、业务素质。针对女教职工特点进行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女教职工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
2.维护女教职工和儿童合法权益,同侵犯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歧视、虐待、迫害、摧残女教职工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3.加强女教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女教职工健康检查的组织工作。
4.及时了解女教职工在工作、学习、生育中的困难,热心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
5.协助两级工会搞好“三八”妇女节的庆祝活动。
1.组织本单位文艺积极分子和教职工开展群众性文艺和体育活动。
2.筹备和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节日联欢活动。
3.组织本单位文艺积极分子参加两级工会主办的文体比赛、演出和体育活动。
4.管好用好本单位购置或借用的文艺、体育器材。
5.负责学校全民健身计划具体落实工作。
1.配合党政加强青年教职工队伍建设,团结引导青年教职工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出色完成教学、科研和管理任务。
2.根据本单位青年教职工特点、意愿和条件,积极开展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技能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3.及时反映青年教职工意见、要求和呼声,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积极提请学校和有关部门领导予以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作好解释工作,使他们能对学校的困难予以理解和体谅。
4.了解本单位青年教职工的职称、进修、婚恋、住房等基本情况,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