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岗位职责

发布单位:工会编辑:发布日期:2023/03/10浏览量:10

教代会常设机构为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由每届教代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执委会主持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行使教代会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教代会的有关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负责各代表团的联系工作。

二、组织、主持会议及处理教代会闭会期间其它重要问题。

三、在教代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的落实。

四、协商处理教代会闭会期间临时出现的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其它重大问题。主要内容有:

1.听取党政部门关于学校建设、改革与发展等有关校务公开的情况的报告,反映代表意见。

2.根据组织部门的安排,在教代会内组织民主评议、推荐或者民主选举干部。

3.召开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讨论党政临时交予的时间要求较紧迫的有关职工福利问题等。

4.对教代会原则通过的文件制度或议案的个别条文提出修改意见,协商处理教代会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修改补充的事项。

5.听取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

6.其他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问题以及教职工关心的重要问题。

五、组织、指导教代会各代表团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