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教职工开展人体保健与康复活动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会编辑:发布日期:2021/04/28浏览量:522

各分工会: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也越来越重视,健身、养生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一个重要话题。为了缓解全体教职工因工作劳累造成的身体不适,校工会协同社会体育学院“人体保健与康复”学习小组、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学党史、悟思想、为教职工办实事,在推拿按摩实训室为全体教职工免费提供人体保健与康复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工会

二、承办单位

社会体育学院分工会

三、服务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工

四、服务项目

全身调理,全身七大部位局部调理,颈肩调理,失眠,肩周炎,腰肌劳损,腰椎调理,肠胃调理,刮痧,拔罐,火疗等。

五、服务地点

综合楼1-208

六、服务时间

星期一、星期三下午4:30---晚上9:30 

七、注意事项                                  

1.局部皮肤破损、溃疡、骨折、结核、肿瘤、出血等,禁止作推拿保健。

2.过饥、过饱、酗酒或过度疲劳时,不要作保健推拿。

3.诊断不明的急性脊髓损伤或伴有脊髓症状的患者,在未排除脊椎骨折时切忌推拿。

4.出现脑脊髓症状时须排除蛛网膜下腔出血,禁忌推拿。

5.各种骨折、骨关节结核、骨髓炎、骨肿瘤、严重的老年性骨质疏松症患者,推拿可能引起病理性骨折,肿瘤扩散转移或炎症发展扩散也属于推拿禁忌症。

6.严重的心、肺、肝、肾功能衰竭的病人或身体过于虚弱者,不宜接受推拿治疗。

7.各种急性传染病、急性腹膜炎包括胃、十二指肠溃疡穿孔者,禁忌推拿治疗。

8.有出血倾向或有血液病的患者,推拿可能引起局部皮下出血,不宜推拿治疗。

9.妊娠期妇女不宜推拿治疗。

10.精神病患者或精神过度紧张时不宜推拿治疗。

11.推拿后有出汗现象时,应注意避风,以免感冒。若有不适情况出现请和叶菁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3919377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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