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给教职工 发放福利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会编辑:发布日期:2020/12/31浏览量:2284

各分工会: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根据甘肃省总工会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我校教职工(2020年退休教职工)发放节日福利,每人价值300生活必需品提货券。具体发放安排通知如下:

一、发放形式

以分工会为单位,集体领取提货券。

二、发放地点

综合楼8楼工会办公室。

三、发放时间

1229日下午(星期二)

四、提货地点

物美超市(城关区雁北路店、七里河火星街店、安宁区黄河印象银滩店、安宁区十里店宝迪店、城关区东瓯世贸店、城关区南昌路店)均可提货。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分工会按照以上安排,提前落实人员,按时领取提货券并及时发放,把学校的关心关爱转达给每位教职工。

2.发放名单现场领取,发放后将签发名单复印件交校工会存档。

3.教职工领取提货劵后可到物美超市六个连锁店自行取货,提货券截止日期2021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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