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创建文明家庭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支撑。根据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参照《甘肃省文明家庭评选办法》,校工会在全校开展2018年度“文明家庭”评选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二、评选办法
1、以分工会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的重点是一线教师家庭,家庭成员要求两代三人以上。
2、各分工会要对本次活动广泛宣传,吸引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采取家庭自荐、群众推荐的形式层层遴选,推荐1户做为候选家庭。
3、凡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票否决,不得参评文明家庭。
4、校工会将组织评审小组,评选出群众公认,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的“文明家庭”。
三、表彰奖励
经校工会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命名表彰。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各分工会请将候选家庭的材料于9月21日前报校工会,电子档同时发至:363598740@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2、材料内容:
⑴兰州文理学院教职工“文明家庭”推荐表一份;
⑵文明家庭事迹材料800字以内;
⑶家庭生活照片一张(jpg格式,2M以内)。
五、要 求
1.各工会要对本次评选活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在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搞好评选活动。
2.校工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利用校内电子大屏、宣传栏、校园网等各种媒体,宣传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使之家喻户晓。
3.以文明家庭建设为载体,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社会主义文明家庭新风尚。
附件:兰州文理学院教职工“文明家庭”
兰州文理学院工会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