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兰州文理学院工会发布日期:2016/11/04浏览量:3094

各分会:

    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是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会员应当履行按月交纳会费的义务,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教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为规范做好我校2016年度工会会费的收缴工作,现将交纳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收缴范围: 

我校在册教职工并已入会的会员。 

二、 会费缴纳标准:

    1.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和《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69号)的规定,会员按月工资的0.5%缴纳会费(缴纳基数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尾数四舍五入到角。

    2.会费的缴纳标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12   

3.为方便计算,本年度会费均按照1月份工资标准收缴。

42016年新进校工作的教职工待工资审批和入会后缴纳会费。今年内退休的教职工免交本年度会费。

    三、请各分会主席高度重视会费收缴工作,组织委员在1118日前,将本单位会员的会费收齐后交校工会。(8楼职工活动室王老师,联系电话:13893359658

注:各分会《2016年会员会费收缴明细》请和王文君QQ联系单独发送。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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