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会员应当履行按月交纳会费的义务,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教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为规范做好我校2023年度工会会费的收缴工作,现将交纳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范围:
我校在册教职工并已入会的会员。
二、会费缴纳标准:
1.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会员按月工资的0.5%缴纳会费(缴纳基数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尾数四舍五入到角。
2.会费计算标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12。
3.为方便计算,本年度会费按照2023年1月份工资标准收缴。
4.2023年新进校工作的教职工待工资审批和入会后缴纳会费。今年内退休的教职工免交本年度会费。
三、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会费收缴工作,于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会员的会费收齐后交校工会。(若转账请联系工会王老师,联系电话:13893359658)
注:各分工会《2023年会员会费收缴明细》单独发送给各分工会主席。名单若有问题,请和工会王老师联系。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