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保障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的负责权益保障的专门工作机构,它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下设的专门组织,在教代会执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主持权益保障工作相关的会议。
二、听取和审议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和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涉及教职工教育、培训、聘任、考核、奖惩等重要规章制度。
四、审议和决定有关教职工住房的调整、分配办法(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五、组织教职工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校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咨询、监督。
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并向教代会执委会汇报工作。做好教代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