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为从教三十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兰州文理学院工会发布日期:2016/05/17浏览量:2458

各教学单位、各分工会:

    根据甘肃省总工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为从教三十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甘总工发【20162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颂扬人民教师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由甘肃省总工会、甘肃省教育厅代表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甘肃省人民政府对从教三十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章。现将我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发对象

在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高等院校、教育研究等职称为教师的单位)任教累计满3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教师。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2016年度(截止2016910日)在教师岗位,且累计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十年(含30年及以上)

3.此项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过去已颁发过证书的教师不在颁发范围,没有从教经历的不能申办教龄荣誉证书。

二、从教年限计算办法

从教年限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其计算办法如下:

1.按其从教当年当月起算,至2016910日止。其中,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教龄;

2.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三、申报程序

1.各教学单位对照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含机关教辅单位双肩挑人员)如实填写《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表》(附件1)。

2.学校工会、人事处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公示7天。

3.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表》留存,填写上报《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

4.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组织审核各校上报的申报人员,符合条件的,在甘肃省教科文卫工会网站(www.gsjkww.com)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甘肃省人民政府名义颁发“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和纪念章。

四、申报时间

各教学单位于2016610日前将《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表》(附件1)和《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校人事处审核公示,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1019242937@QQ.COM。联系人:王小萍       联系电话:13609389056

 五、工作要求

1.为从教三十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对鼓励广大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有着重要意义。各教学单位、各分会要高度重视,通过各种途径,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所有教职工,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时将荣誉证书和纪念章发放到每位教师手上,将这件好事办实、办好。

2.开展多种形式的对从教三十年尤其是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广泛宣传长期从教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校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3.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组织认真如实填写《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表》、《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附:1.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表(附件1

2.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2

校工会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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